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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文
殷、周青铜器上铭文的统称,旧称'钟鼎文'、'吉金文'、'款识文'。属大篆系统,包括了小篆以前的大部分篆书形体,是研究古代书法的重要实物资料。近人容庚撰有《金文篇》,较为完备,收可识知金文一千八百九十四字,另附录约一千二百余字。
钟鼎文
即'金文'。上古青铜器一般可分为礼器和乐器两大类,礼器以鼎为尊,乐器以钟为多,故以'钟鼎'为青铜器之代称。'钟',经典多作'锺'。青铜器上的铭文,统称为'钟鼎文'。《文选》卷五十五《刘孝标广绝交论》:"书玉牒而刻钟鼎。"李善注引《墨子》:"琢之盘盂,铭于钟鼎,传于后世。
款识文
即"金文"。"款识"者,青铜器上所铭之文字也。《汉书》卷二十五上《郊祀志》:"鼎大异于众鼎,文缕,无款识。"注:"韦昭曰:'款,刻也。音式志反。'师古曰:'识,记也。音式志反。'"《通雅》引《卮言》谓:'款'为阴文,凹入;'识'为阳文,凸出。《博古录》谓:'款,在外;识,在内。'凡石、砖、瓦、金等上所刻文字皆可泛称为款识,而狭义专指青铜器上的铭文。又元·吾邱衍《学古编》八《字源七辩》以之为六国古文:"七曰款识。款识文者,诸侯本国之文也。古者诸侯书不同文,故形体各异,秦有小篆,始一其法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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