铭石书
魏·锺繇三体之一。原义为石刻碑铭之书体,一般皆用正体恭书之,以示庄重。后人解释有三种:(1)认为锺为'正书'之祖,故'铭石书'应是锺公'正书'。(2)认为'铭石书'应为'八分'。(3)认为锺繇所处之世,铭石之书应为规整的汉隶。近人著作中多此种观点。之所以看法不同,源出于对'楷书'、'八分'、'隶书'的理解和用法不一致。
大楷
真书大字。极大者称'榜书'、'擘窠书',普通数寸以下大字称'大楷'。'大楷'常用来作为书法的基本练习。
中楷(寸楷)
指径寸见方之楷书,亦曰'寸楷'。唐碑中多有,明·丰坊《书诀》分楷书为五等,'三曰中楷:率更神品上,永兴妙品上,河南妙品中,嗣通妙品下'。
小楷
指楷书小字,普通小楷数分见方,如王羲之《黄庭经》、《乐毅论》、王献之《十三行洛神赋》等等。清·宋曹《书法约言》曰:'作小楷易于局促,务令开阔,有大字体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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