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|
不仅如此,书画家常有一种习惯语,叫作"我自用我法"。他们对于"法"的看法,就是从法入还要从法出。从法入是前一境界,从法出是后一境界。初求其合法所以要上规;续求其破法,破一般之法,才能显出了"我法"。进到我法,便入化境。那么所谓"法"便不成为贬义,而是指的更高的境界,近于庄周、苏轼的可致之"道"了。这更高境界,不求与道合的自然合于道。这样讲,道可以赅法,法也可以赅道,殊途同归,何必在一字上作争论呢?
这又是从'法'字上看到的问题。
因此,对这问题虽觉得有讨论的需要,但没法加以论断,作出一个有把握的结论之故。"房谋杜断",古人也有长于谋而不长决断者。因此,"书道"与"书法"之称,各有其历史因素。究竟用书道还是用书法,尊从大家讨论的结果。或者两说均不用,则本于孔子"君子学以致其道"之语称之为"书学"也未尝不可。 |
|